汉江高中杀人事件引热议,万万没想到一个男生杀了两个女生,目前已经确定是真实案件了,有官微发表了新闻播报,据说男生经常被女生欺负,一怒之下,蓄意杀人。下面,我们来看看汉江高中杀人事件经过。
汉江高中杀人事件是真的吗
暂时不清楚。
9月28日 早 7点多 ,湖北·仙桃 市【汉江高中】 发生一起恶性事件 ……!
今天早7时许,汉江高中 一在校男生(洪湖人、18岁、 程某 ) 藏一长刀 一短刀于雨伞里 ,将一名发生过口角的女生和另一 名劝架女生先后刺中太阳穴……导致两名女生当场死亡 ……具体事件详情等待蓝图通报。
汉江高中发生了什么
9月28日12时28分许,仙桃市政府值班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该市一高中学校今晨7点多确实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案后一个多小时,他接到相关信息,此事造成两名女高中学生死亡,行凶者系一名高中男生。事件中没有老师受伤。具体情况还需要以当地宣传部的通报为准。澎湃新闻从仙桃市委宣传部获悉,前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目前正在调查,稍后将发布情况通报回应社会关切。
未成年人杀人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少年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未满十六岁犯罪的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14岁以下和16岁以下的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并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实施强奸,抢劫,贩毒,纵火,爆炸或中毒等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年龄在14周岁以下,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关于故意杀人罪的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将在这里谈谈无期徒刑。一般来说,根据囚犯的表现,他们可以改判入狱两年。通常情况下,应在13至22年之间。在司法实践中,很少有人一直在服无期徒刑。)
但是,我国《刑法》第49条明确规定,死刑不适用于犯罪时未满18岁的人和审判时已怀孕的妇女。这样他就不会被判死刑。
因此,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具体规定,未成年人将不会被判处死刑,也不会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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