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政府网站域名注册、注销更严格了,新规中,信息变更情况要及时报备。禁止随意注册转让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并清退长期不更新的“僵尸”“睡眠”网站。
国务院办公厅9月6日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通知中表明:政府网站应使用以“.gov.cn”为后缀的英文域名和“.政务”为后缀的中文域名,不得使用其他后缀的域名。
域名是网站的身份标识,政府网站域名更显露权威真实可信性,一个政府网站原则上只注册一个中文域名和一个英文域名,如已有多个符合要求的域名,需明确主域名。不能将已注册的政府网站域名擅自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通知中,还重点提出:“对不按流程注册、注销或擅自出租、转让域名等违规情况通报问责力度,严重将依法处理。同时闲置域名要及时注销才行。”政府域名申请注册、管理如同“眼里容不得半粒沙子”,不容忽视,域名管理也更加规范化。
扩展阅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的通知》原文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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