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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越来越火,文章上的图片也越用越多,近日,某朋友的公司收到一封律师函上面说明:盗用其公司的商业图片,并要求赔偿。
其原因就是该公司的编辑,在百度里搜了一张图片,引用到了其公众号文章里,这不就被对方的公司逮着了,发送了律师函,并要求赔偿。
虽然只要求赔偿几千元,但这也给广大的自媒体人一个警示:网上的配图不要乱用!
最近百度上线了版权图片平台,在搜索结果里出现含有“版权”二字的一定不能用。
扩展阅读:根据《著作权法》等的相关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如有证据证明贵司拥有所述照片或文字作品的著作权,你们公司可以向侵权人发出警告函,要求其在相关网站上删除属于侵权图片及内容,也可以诉诸法律,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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