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深圳一市民接到诈骗电话,被骗44万余元。案发后,该市民将某手机通信服务运营商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损失金额及利息。成为深圳首宗因诈骗电话受骗而起诉电信运营商的案件。
近日,深圳福田法院对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告损失88578.4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对此,原告表示将继续上诉。
“银行”和“公安”都是假的
根据法院查明,市民张女士(化名)是某运营商深圳分公司的用户。去年4月7日,张女士先后接到来电显示为0955-55、 075595555的来电,对方自称是某银行信用卡中心,称张女士的身份证被他人盗用,办了信用卡,必须于当天下午4时前还清欠款。对方还称,将会有“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的警官和她联系。
同日,张女士接到来电显示为02162588800的电话,自称“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的杨荣警官,称张女士的信用卡涉嫌诈骗案件,在详细询问了张女士的个人情况、有几张卡、卡里有多少钱等信息后,告知她这些账户要被冻结。随后号码转接到一个自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姚旭辉检察官处,对方以对张女士的账户进行核查为由,引导她对银行卡进行多项操作。事后,张女士发现掉入骗局,银行卡里的钱全被转走,合计损失442892元。
据警方介绍,张女士遭遇的是典型的通过网络改号手段、冒充公检法机关进行的诈骗。据统计,今年以来深圳共发生这类案件1212宗,其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宗案件涉案金额1135万元。
案发后,张女士一纸诉状将某通讯运营商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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