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也要来管企业站了,东陆互联刚刚爆料称:我一个唐山的客户的企业网站,收到了这个(参见下图),要求企业网站在首页或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如对本责令改正通知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客户网站用的是国内主机,已备案的,工商局给他打电话,让他到工商局领这个表。目前过去领的企业已经好多人了,基本上唐山市的企业有网站的都去了,客户说他打电话问了,工商局那边说如果不提供就吊销营业执照。
之前河南也有客户要求过,我当时没当回事儿,唐山这边是执行最强硬的。我就纳闷了,网站的事情公安也管?工信部也管?现在工商局也管?
爆料人在唐山,其他地区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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