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IDC反应,称接到省通管局通知,要求接入商认真检查自营网站及所接入网站主页,做好网站主页备案编号悬挂和链接工作。未注明已获得的备案编号以及链接到工信部备案网站的站点,或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以下的罚款。
目前,尚未发现工信部网站发布正式公告。我也问了几个IDC,他们说都未接到通知,这条新闻也无从考证。但广东新一代数据中心、浙江IDC第一商务、景安互联网数据中心及北京IDC网联中国已经向用户发放公告,不过,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站长必须保证网站主页备案编号的悬挂和链接。站长们,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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