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倒房者常用的一种手段。也是转载的,多学学里面的门道。
我前年购两处100平米的商品房,开盘价5000元/平米,房屋总价100万元。贷款8成,首付20万。几个月后,我们将房价炒到了8000元/平米。这时候,我以别人的名义将房子卖给自己!这时房子总价是160万,贷款8成(128万),首付32万。
这时侯,你来看一下是什么结果:我赚得房屋差价60万,反正是用银行的钱还银行的钱嘛!减去第二次的首付32万和一点点所得税,我已经干拿了28万。而这时候,房子还在我的名下!
我 现在唯一的负担是要还128万的贷款,加上利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这有什么关系,大不了还不起贷款,银行把房子收回去呗!还是干赚28万啊。如果我还 能找到买主,即使以第二次的成交价卖,通常还会高,我会给他看购房合同上的买入价,那我至少又拿回了第二次的首付32万。那么这一轮下来我就净赚超过60 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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