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人可以对冤假错案提出申诉?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是冤假错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这里的“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二、如何去申诉?
刑事申诉一般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由原审人民法院处理。各级人民法院一般都设有申诉审判庭,专门查处理各类申诉案件和申诉信件。对已经原审人民法院处理,仍不服的,可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递交申诉状,申诉状可以由申诉人自己写,也可以请律师或其他人代书。随申诉状一起,还要递交有关附件。如一、二审的判决书或裁定书、驳回申诉通知书等。申诉要有法律依据和事实根据,不能提出无理要求,不应搅闹机关的办公秩序,不能阻拦有关领导的车辆。要按法律规定的程序,逐级申诉,在一般情况下,不直接向上级法院或其他有关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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