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
截至XXXX年XX月XX日,本人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尚欠债权人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款项本金¥200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利息¥2000.00元(人民币贰仟元整),欠款金额合计¥22000.00元(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欠款期间的利息按月息1%计算。
经双方协商,本人保证在XXXX年XX月XX日前向李四归还全部欠款本金和利息,如到期未还清,本人同意按约定利率的两倍支付利息直至欠款本息全部还清,并自愿承担债权人通过诉讼等方式追讨欠款所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差旅费等费用。如因本欠款发生争议,由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本人确认以XX省XX市XX区XX号作为相关通知及诉讼文书等材料的送达地址;如发生地址变更,应向债权人书面提供新的送达地址;如因地址有误或变更导致相关通知及诉讼文书等材料未能被实际接收的,相关通知及诉讼文书等材料邮寄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立此为据。
欠款人:张三(签字摁手印)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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