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一般由夫妻共同财产平分,对于在婚姻持续过程中承担了较多抚养子女、赡养老人等较多家庭义务的人,在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如果对方不补偿,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关于离婚财产怎么分割的问题,下面由深圳法律顾问为您详细解答。
一、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1、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夫妻共同分割,各占一半。
2、在法庭审理中应当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解决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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