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甲、乙
被害人:丙
情况一:甲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既不能加重甲的刑罚,也不能加重乙的刑罚。
情况二:甲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丙仅对附带民事部分提起上诉,二审法院既不能加重甲的刑罚,也不能加重乙的刑罚。
情况三:甲乙未上诉,检察院对甲抗诉,未对乙抗诉,二审法院可以加重甲的刑罚,但不能加重乙的刑罚。
情况四:甲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如果有新的犯罪事实且检察院补充起诉的,原审法院可以加重甲乙刑罚,否则不能加重甲乙刑罚。
情况五:甲上诉,检察院未抗诉,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原审法院宣判后,检察院抗诉,二审法院不能作出重于原审法院第一次判处的刑罚。
注意一:二审法院认为原判刑罚畸轻,如果想加重改判,只能在判决生效后,通过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纠正。
注意二:二审法院可以改变罪数,但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或者对刑罚执行产生不利影响。关联法条《刑法》81条第2款。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