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父母遗产子女继承在我们看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但在办理遗产继承时我们会发现程序远比我们想象的复杂得多,证明自己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只是其中最基础的一步,有时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可能无法全部继承父母的遗产。
这些情况虽然存在一定的特殊性,但在生活当中也常常能够遇到,为了避免大家在遇到这种情况陷入迷茫,今天就来和大家聊聊4种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顺便普及一下有关继承的法律知识。
【4种独生子女不能全部继承父母遗产的情况】
虽然,父母遗产子女继承看起来没有问题,但父母不仅对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对父母的父母(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也有赡养的义务,同时夫妻之间也有相互扶助的义务,所以父母遗产不能单纯的看成是子女的财产。
1.父母留有遗赠协议将遗产赠与外人
遗产是父母生前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父母对遗产有完全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法律规定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分为遗赠继承和遗嘱继承)先于法定继承的原因,所以如果遗嘱留有遗赠协议将遗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那么就算是独生子女也只能继承遗赠协议当中未处置的遗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注意:遗赠协议与遗嘱不同的一点在于,遗赠协议需要被遗赠人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子女并不是唯一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而在我国一般我们爷爷奶奶辈的人往往不止一个孩子,这就会造成在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过世后,他们继承的遗产份额并不会消失,而是作为遗产被继承,这也就导致你父母的兄弟姐妹们获得了一部分遗产的继承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
前面说到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如果父母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再婚,就算没有生下孩子,你的继父(母)同样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注意:再婚的定义是双方领证结婚,目前我国已经不再认定事实婚姻,所以如果是双方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而没有领证,则不属于婚姻关系。
4.父母过世未留遗嘱,且子女已经结婚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大部分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就包括继承的遗产,但有一个前提就是父母过世时没有留下遗嘱特别约定,遗产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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