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费可以补缴吗(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律来帮
商家名称:
律来帮
商家认证:
VIP会员
手机号码:
18365284851
添加微信:
18365284851
温馨提示:
请说在创想鸟看到,优惠更多

案 情

某公司职工刘某上班期间因机械伤害导致工伤,花去17万余元医疗费用并落下六级伤残。

刘某要求公司为其申报工伤,公司发现由于工作失误,没有为刘某办理工伤保险便立即到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办理手续、补缴费用。之后公司要求社会保险部门承担全部待遇。

那么这种情况,

费用应该全部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吗?

工伤保险费可以补缴吗(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分 析

这种情况

不应该全部由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全部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1

因工受伤的

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

因工死亡的

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综上,刘某的17万余元医疗费用

发生在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之前

不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应由公司承担

当然,公司为刘某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则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来源:人社部

消息提醒:福州的白女士添加了微信

律师在线法律咨询,24小时在线咨询
微信号:18365284851

微信扫描上方二维码联系我们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253000106@qq.com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布者:律来帮,转转请注明出处:https://www.chuangxiangniao.com/p/482543.html

(0)
上一篇 2024年12月13日 00:46:46
下一篇 2024年12月13日 00:46:54

AD推荐 黄金广告位招租... 更多推荐

相关推荐

  • 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表最新版(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第一篇:工伤赔偿标准 一、1-10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27; 二级伤残:本…

    2024年12月13日
    890.8K00
  • 工伤认定期限多少天(工伤保险条例细则)

    工伤认定期限是多久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拖的时间比较久,此时再提出申请的很有可能被告知已经过了规定的时效,那么认定部门此时就会不予受理申请。因此,无论是谁申请进行工伤认定都是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的,那究竟工伤认定的时间期限是多久呢?…

    法律 2024年12月13日
    768.1K00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156-6553-5169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件:253000106@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联系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