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介绍,在执业14年的法律咨询诉讼服务过程中,随着人们的法律意识的加强,为避免发生房产纠纷,经常能够遇到客户咨询买卖二手房合同怎么写的相关问题。本文,徐宪杰律师将为大家进行介绍,建议收藏!
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常规情况下,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正规中介服务机构也会出具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那么,二手房合同怎么写?
北京房产律师徐宪杰称,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应写明的内容包括:
房屋信息;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房屋使用性质;房屋的价格、支付方法、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卖方配偶或租客同意出售的声明;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维修基金的处理;物管费用及过户;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
徐宪杰律师温馨提示,如果您还遇到与房产有关买卖、继承纠纷、婚姻纠纷、合同纠纷、遗产纠纷等问题,可以致电徐宪杰律师,了解更多处置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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