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类会计科目,该科目主要是核算企业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那么其他应收款科目,主要核算什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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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什么内容?
其他应收款的核算内容:
1、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4、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什么科目?
其他应收款是资产类科目,借方增加额表示资产增加,贷方增加额表示资产减少。其他应收款项是指企业除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时,借记其他应收款,贷记有关科目;收回或转销各种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赔付成本”等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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