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正式施行。①缴费次月起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②新增3类人群纳入保障范围;③宫外孕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畴,孕期4个月以下流产/引产人员可按医院意见申领生育津贴;④3年内均可申请报销。同时,生育保险费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合并缴纳,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