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在纠结,股份、股权、合伙人到底怎么区分,完全蒙圈了。
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阐述一下股权、股份、合伙人的区别,
创业的、喊着搞股权激励的,这些问题,必须先搞清楚。
股权:企业的所有权,包括收益权、增值权、表决权、资产所有权等。
它的特点:
一、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 权利,股东身份是股权存在和发生作用的基础;
二、公司股东作为投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股权;
三、股权的内容包括获得经济利益和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获取经济利益最典型莫过于股东所享有的收益权,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权实际上是对参加公司重大决策的权利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的概括。
我国《公司法》在第三章集中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是可以转让的。
股份: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所占股额的收益权。
特点:
1、股份的金额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即股份是一定价值的反映,并可以用货币加以度量;
2、股份的平等性,即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3、股份的不可分性,即股份是公司资本最基本的构成单位,每个股份不可再分;
4、股份的可转让性,即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如《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此外,《公司法》允许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股份的分派是指公司根据发起人和(或)其他股份认购人认购股份的情况,将股份按照一定分派方法分配给认购人。
如果认购的总额超过发行的总额,还应根据一定的原则确定分派的方式。缴付股款和股份分派是同一活动的两个方面。在股份分派以后,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名称记载在股东名册上。
合伙人:
对于现在合伙人有创业能力,又有创业心态,有3-5年全职投入预期的人,是公司的合伙人。这里主要要说明的是合伙人是在公司未来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内能全职投入预期的人,因为创业公司的价值是经过公司所有合伙人一起努力一个相当长的时间后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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