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以及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居民选择进城已经成为大势所趋。一方面城市就业优势明显,医疗、养老、教育等基础相关配套齐全;另一方面则是父母想让下一代接受更好的教育,生活在更好环境中,这种让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的观念,使得多数父母纷纷选择进城生活。特别是在最近三五年内,快速上涨的房价已经开始迫使更多的无房者产生买房的意愿。
根据统计局公布相关数据显示,在1998年房地产改革以后,我国大约已有2.8亿农村人选择进入城市定居,并且每年平均进城人数已经超过1000万,另外社科院在去年年底的研究报告中预测,截止2025年之前我国仍将有8000万农村居民会选择进入城市生活。
伴随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同时,农村开始逐渐没落,特别是对于经济实力强劲的一二线城市而言,对农村人口的虹吸能力变得越来越强。
随着越来越多的农村居民向往城市生活,许多农村土地、房屋出现荒芜废弃现象,据中科院有关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耕地面积为2.7亿亩,荒芜空置土地大约已经接近1亿亩,也就说目前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的土地大约已经占至总耕地的37%。
目前社会中存在这样一种现象,许多已经落户至大城市的农村子女虽然以前在农村生活,但对于农村宅基地范围、房屋数量以及现况等一概不知。虽然他们已经在城市定居,但他们仍有继承父母留在农村房子的权利。
农村的宅基地以及房屋信息并没有像城市土地、房屋一样登记确权,对此国家从13年开始颁布农村土地确权政策,这样一来农村居民的土地纠纷等问题将能够有效解决,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长远发展。
确权结束了?
根据17年自然资源部规划的土地确权三年纲要显示,2020年本该是土地确权工作的收尾之年,不过由于疫情影响,确权工作将顺延至今年完成,所以土地确权工作其实并未结束,只是被顺延而已。
笔者农村老家的土地确权工作是于2020年12月28日开始的,土地确权完成后会颁发一个红色的土地确权证。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并不是所有土地都能够被确权,根据自然资源部所颁布的相关规定,有6类宅基地将无法被确权登记:按照一户一宅原则,超出部分将不予确权登记;私自开垦土地并建造的房屋将不予确权登记;乱占农耕用地所建造的房屋将不予确权;城镇户口居民所购置的农村房屋不予确权;宅基地与房屋界限不明确存在争议的情况将不予确权;最后就是不符合规划要求的房屋也将不能被确权。
2021起,宅基地继承将实行“房地一体”,农村人要留意
目前人们最关心的其实是农村宅基地以及房屋的确权继承问题,特别是子女已经落户至城市,父母仍生活在农村的这种情况,由于这些子女并不太了解农村的具体情况,所以在继承时往往会面临各种问题。
从今年起,农村宅基地将一律按照“房地一体”的原则执行。
首先是对于农村宅基地而言,众所周知宅基地并非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村集体用地,居民只能享有使用权而非拥有权,说白了,农村宅基地其实属于一种无偿使用性质的土地,所以说人们所继承的仅仅是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拥有权。另外与宅基地相比其上的房屋将有所不同,宅基地之上所建造的房屋属于个人私有财产,农村居民完全有权将房屋继承或过户给子女,无论子女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都将有权继承房产。
不过根据今年年初刚刚颁布的新《民法典》规定,继承农村宅基地将实行“房地一体”的原则,也就说继承人在继承宅基地之上房屋时,根据房地一体原则,其下的宅基地的使用权也将会被继承人同时继承。
在去年10月底左右,住建部与自然资源部等7个部门协商确定——拥有城镇户口的农村子女在继承农村宅基地房产时,可以办理不动产确权登记。也正是这项规定的出台,解决了多数农村居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子女在遵循“房地一体”原则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同时,一定要保持其上房屋的完整性,一旦房屋坍塌或被判定为危房,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很有可能会被收回。除此之外,拥有城镇户口的农村子女并没有对农村老房子进行扩建、翻建的权利。
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完善,国家对于农村的建设发展也在不断加快步伐,例如17年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所以国家在未来可能会越来越重视农村发展,随着逆城市化现象的出现,未来农村或许将会变得越来越吃香。所以在此前提下,父母留在农村的老房子一定要保留好,说不定哪天就会迎来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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